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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交警 发表于 2020-5-21 11:59:54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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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尽管很多人已经有了

过马路要走斑马线的意识

但许多骑自行车的人

还没有过斑马线推车步行的习惯

所以我们经常能看到下面这种场景



但是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条有明确规定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

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此外,如果市民驾驶非机动车在斑马线上通行,一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在非机动车驾驶人与机动车驾驶人均没有闯红灯的前提下,如果是推行非机动车,那么责任在机动车方。

如果是骑车穿行没有下车推行,那么骑车人也应该承担部分相应的责任。

下面就是一个现实中的案例


案情回顾


2020年4月29日7时许,王某强驾驶“美利达”牌自行车,沿杨城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与滨河大道交汇路口处,由西向东骑行横过道路时未从人行横道下车推行,与沿滨河大道由南向北行驶刘某兵驾驶的“晋JR5***”号“五菱”小型普通客车碰撞,致王某强受伤及两车受损。






事故现场



案情分析


王某强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骑行横过道路且未从人行横道下车推行,进而引发事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其违法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刘某兵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至容易发生危险路段,未降低行驶速度,进而引发事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其违法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蜀黍有话说

驾驶非机动车过马路时下车推行

既是对自我的一种保护

同时也体现了

良好的交通习惯和守法意识

因此

蜀黍呼吁大家

千万别忽视这些斑马线上的“礼仪”

在机动车都自觉礼让斑马线的同时

行人以及非机动车

也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做到文明出行

安全你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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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昆山曦月 发表于 2020-5-24 07:38:4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现在的人不知道是耳朵不好使还是故意了,行人横穿马路还觉得自己很有理,轻按喇叭提醒,依旧我行我素,你说万一要是碰打给下是不是就要讹人,关键是行人也要承担责任了,所以吧走天桥走斑马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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