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稳就业工作决策部署,提升我市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到就业准备活动中来。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51号)精神及见习岗位征集情况,现就申请2020年度就业见习(第二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神木户籍的2019、2020届国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 2.具有神木户籍的16至24岁失业青年。 3.符合见习单位岗位要求。 二、申请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2020届毕业生持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陕西省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登录神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xsm.gov.cn首页>表格下载>下载);2019届毕业生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陕西省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失业青年持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陕西省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向意向见习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三、申请时间 2020年6月3日至6月19日 四、申请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及失业青年登陆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系统(http://1.85.55.147:8017/sxjyjx/gotologin)注册并申请(神木市2020年度第一批40家见习单位岗位信息已在系统中集中发布)。 2.提交申请后,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应主动与所报见习单位进行沟通交流,双向选择,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重新选择见习单位。 3.见习单位应及时收集本单位选定见习生的见习材料,包括见习人员花名册、就业见习协议书和见习生申请材料,送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神木市滨河新区政务服务中心749室)现场审核,审核合格后,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发放入职通知书,审核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 五、见习期限及见习待遇 1.见习期限6个月,自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符合本通知要求确定的见习人员,可享受就业见习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700元,见习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政府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发放一定的生活补贴,同见习生活补贴一并按月以银行转账方式垫付。 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月25元,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于2020年7月1日前统一办理。 联 系 人:李文鹏 韩丽芳 联系电话:0912-8330030 附件:神木市2020年度就业见习单位名单 神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0年6月3日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陕ICP备13001875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