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滨河路沿线汽车销售企业搬迁的通告
为适应城市发展要求,提升城市整体功能,促进汽车集中销售新型商业业态的形成,积极打造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汽车销售服务环境,根据我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要求,按照《汽车销售管理办法》《陕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决定将市区滨河路沿线汽车销售企业搬迁到神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城。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搬迁对象 我市市区滨河路沿线范围内所有的汽车销售企业(不含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中介)。 二、搬迁期限 搬迁对象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全部迁出市区滨河路沿线范围。逾期未迁出的,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将不再为其办理汽车牌照登记、工商营业执照年检等手续。 三、优惠扶持政策 凡在本通告要求期限内搬迁入驻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城的汽车销售企业,享受减免两年房屋租赁费用的优惠政策。 四、搬迁要求 (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依据有关规定,通过摇号抽签的方式,确定汽车销售企业在汽车城内的具体入驻区域。
(二)麟州街道、迎宾路街道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汽贸企业搬迁承接工作;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管局要各司其职,全力配合做好搬迁工作。
(三)对阻挠公务执行、寻衅滋事及缠访、闹访等影响搬迁的行为,公安等部门将依法予以严处。
特此通告 神木市人民政府2020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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