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德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接辖区三县供水工程项目部报警称:有一村民将机动三轮车停在施工道路上阻碍施工,影响了工程正常开展,请求处理。 接警后治安保障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予以处置,经了解:阻工人员系四十铺镇袁家砭村村民鲍某某,鲍某某以征地的树木补偿标准未达到自己的要求为由,自2020年7月3日起将机动三轮车停在施工道路上阻碍施工,村干部多次调解未果。至7月14日,鲍某某累计阻工达10余天,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民警严肃地指出鲍某银的行为已经违法,并勒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但鲍某某仍拒不离开。在多次劝解无效的情况下,民警果断将其传唤到公安机关。 大量的事实和证据面前,鲍某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如实陈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但为时已晚,根据鲍某某的违法事实,绥德警方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来源:二三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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