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横山公安南街派出所经固定证据、鉴定真伪,查处一起非法持有、使用假币案。行政拘留一名非法持有、使用假币的违法行为人。 ![]() 2020年7月24日12时许,在横山区第九小学附近某蔬菜粮油门市内,有一名女子使用100元面值的假币购买蔬菜时被该门市老板识破后报警,值班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到场,经现场调查询问后,将涉嫌使用假币付款的朱某荣(女,42岁,湖南道县人)依法传唤至派出所。
经查,朱某荣曾于2015年4月24日因非法使用假币被榆林市清涧县公安局行政处罚。随后,办案民警询问,得知该朱于当日上午9时许,在横山区解放西路某酒店门口也使用100元面值的假币购买蔬菜。办案民警通过走访及调取监控研看,最终查清了朱某荣两次使用假币付款的全过程,并将收缴的两百元现钞经横山区某银行鉴定为假币。朱某荣对其非法持有、使用假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朱某荣已被横山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现金交易时,要仔细鉴别,如果误收假币,要及时上缴银行或公安机关,切忌为转嫁损失而再次投入使用。此外,发现假币违法犯罪线索的,应及时拨打110报警。 来源:二三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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