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抄本”一个时代的青春印记 文/杭建新 读书的确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尤其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对于我来说,初中毕业后那段时光,基本上呆在家里,帮助父母浇浇菜园、卖卖蔬菜,在瓜地照看西瓜,到了晚上会在瓜棚里点着蜡烛、打着手电翻看着小说,蚊子多时就点燃一把晒干的艾草,月光下烟雾缭绕,萌发了我会不会是鲁迅先生笔下的少年闰土。当时的我特别喜欢看武侠小说,除了去东兴街剧团那租书,再就是到南大街邮电局书摊上买一些杂志看看,偶尔会去钟楼洞隔壁的新华书店逛逛,那是当时神木唯一的书店,再就是去图书馆、文化馆和学校的阅览室。不像现在除了图书馆、新华书店、青朴书城还有大大小小好多书店外,每个学校、社区、单位的图书馆书架上琳琅满目,处处都是书香满屋。 对于青春期的少男少女,每天路过大街小巷时,总能聆听到流行音乐,会看到街面上摆放着台球案子,闲人大多数都是那些社会上的小青年,他们会三五成群聚集在钟楼洞附近,或打打台球、再吹几声所谓的流氓哨。在那个时代,追风无疑就是大众化的事情,比如说穿军装戴军帽,还有洗得发白的军用斜挎包,这些对于我来说,也不例外。在神木二中那三年,班主任马勋就是一位从老山前线退伍下来的复转军人,尤其是那一首《**》,和后来电视连续剧《便衣警察》中的主题曲《少年壮志不言愁》,如此的激情澎湃,如此的壮志凌云,或多或少成为我当兵保家卫国的一种信仰。 话说回来,1988年的开学季后,我和许多热衷于港台流行歌曲、三毛以及汪国真、席慕蓉诗歌的少男少女一样,开始迷上了制作手抄本。无非就是把流行的歌词、诗歌、优美的散文句子抄写在本子上,再配上彩笔涂抹的彩色花边。每页会粘贴一些从报纸、杂志剪下来的当红明星图片之类,反正弄得有模有样。最主要的是,要好的几个同学之间会悄悄地互换欣赏,一个学期下来,能抄写满满的几本。这绝对要做到保密状态,而且要跟上流行色,当大街小巷传来了邓丽君、费翔、齐秦、小虎队的歌声时,你的手抄本上就出现自制版海报,会想尽一切办法收集他们的明信片、印有明星图像的粘贴卡,这当然会花费掉好几天的零花钱。也就在这时候,我开始喜欢上写写画画,这也是我选择读文科的主要焦点。这时候你一定想问一下,你的学习情况如何,考试成绩咋样。正因为那时候有了毕业后当兵的念头,我对学习上的投入并不是很热情,若干年后回想起那段时光,总觉得自己有种虚度光阴。后悔,我从来没有过,毕竟家里种着十多亩地,总想着放学后力所能及地帮助家里,减轻父母肩上的担子,再说了每个人都有他的理想罢了。 关于手抄本的记忆,那里也是我编织文学梦的起点。除了摘抄偶尔会写一点青春寄语,人生感悟,也浏览着琼瑶的言情小说。对于青春少年来说,手抄本也就是一段时期的情感交流、朦胧期的一份表达方式。我们可以书写情窦初开的梦之语,也能从励志名言中寻找前行的方向,在一段时间内,手抄本的相互传递,无形中增加了阅读的知识面和对字迹的工整书写。因为有了对文学的喜爱,在港台歌曲、霹雳舞满大街流行的季节,我的手抄本,真正意义上成为梦想的发源地。 倘若现在拿出来与爱人孩子们分享,她一定会笑靥如花,在她的眼里,一个男子汉还会收藏几本内容丰富、五花八门的抄歌词抄粘贴画画的手抄本,说不准若干年后能成为传家宝。 |
贪吃的小香香 发表于 2020-7-28 21:03 那个时代,是一种纯朴的情感记忆,现在想来,真的是纯天然的画面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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