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神木交警 于 2020-9-23 17:47 编辑 为贯彻落实“安全大宣传、隐患大排查、秩序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神木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在辖区严查各类违法行为。 9月23日上午6:30,神木交警大保当中队组织民警在G337国道及农村公路开展针对性整治。 7时10分,民警在辖区小保当运煤专线发现一辆小型面包车驾驶室内较为拥挤。 为拥挤。
经拦停检查,发现该机动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条第一款: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 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第五十五条第二款: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的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其他禁止拖拉机通行的道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在允许拖拉机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机可以从事货运,但是不得用于载人。 我们一再强调 超员是严重违法行为 超员是一项非常严重 和危险的违法行为 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超员的危害 1 会让车辆不稳定:超员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会增加司机在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使得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 2 容易爆胎、失控:如果严重超员,车辆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 3 让逃生和抢救变难:特别是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自燃等意外情况时,客车超员给乘客逃生、抢救伤员带来极大困难。 4 更易铤而走险:超员车辆往往为躲避检查,和执勤交警“捉迷藏”,不是超速行驶就是夜间行驶。 5 无座乘客最危险:超员的那部分乘客几乎没有任何安全设施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如车辆侧翻等,将是首先伤亡的人员。 交警提醒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勿驾驶超员车 拒绝乘坐超员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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