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神木交警 于 2020-10-22 17:15 编辑 每天上下班堵车真的很讨厌 于是灵巧的电动车 成为不少人首选的代步工具 骑上电动车就好像远离了堵车 可以自由穿梭在大街小巷 ![]() 但是问题来了 很多市民不把电动车行车安全当回事 所以电动车虽然灵巧 但安全隐患较大 特别是穿过路口的时候 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 案情回顾 2020年9月10日8时许,朱某朵驾驶“陕K临0077***”号“金箭”牌二轮电动自行车沿神木市滨河新区滨河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广场北路路口处,在左转弯过程中与后方驶来薛某驾驶的“陕KA5***”号“丰田”牌小型越野客车相撞,致朱某朵受伤,两车受损。 ![]() ![]() ![]() ![]() 案情分析
根据调查分析所得,朱某朵驾驶电动自行车横过机动车车道时未能下车推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其行为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
薛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至路口处时未能保持安全车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其行为是造成此事故的次要原因。
生活中我们常看到许多人 他们和本次事故中的朱某朵一样 在骑电动自行车时 遇到人行横道时会直接骑过去 其实这是不对的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什么情况下需要下车推行 不是路口、没有红绿灯 骑电动车横穿快车道 这种情况要下车推着过去 ![]() 因为没有红绿灯 非机动车在路段上横穿快车道时 容易出现鬼探头的情况
![]() 走非机动车道正常过红绿灯路口 可以放心大胆的骑着过去 是不需要下车推行的 ![]() 但是 非机动车从人行横道上过 也就是斑马线 必须得下车推行 ![]() 因骑行车速快 会造成机动车驾驶员没有反应时间 不能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特别是“鬼探头”事故 往往危害结果也比较严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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