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通知》(2020 年第 317号),现将涉及绥德县2家小作坊个体户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绥德县孙家黄酒小作坊个体户经营的黄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甜蜜素、糖精钠。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绥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09月 30 日立案,2020 年 10月 20日结案。该个体户经营者的不合格食品不符合GB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鉴于该个体户经营者能积极配合调查并采取措施,未产生社会危害后果,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小作坊个体户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测不够严格。整改情况:一是停止销售不符合食品添加剂标准的黄酒,并立即发出召回公告;二是严格履行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二、绥德县康才旺黄酒小作坊个体户经营的黄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甜蜜素。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绥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 立案,2020 年 10 月 20 日结案。该小作坊个体户的不合格食品不符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鉴于该小作坊个体户能积极配合调查并采取措施,未产生社会危害后果,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小作坊个体户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测不够严格,未索要相关的合格证明文件。 整改情况:一是停止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黄酒,并立即发出召回公告;二是严格履行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三是 完善内控管理制度。 来源:二三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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