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以为 只要知道蜀黍查酒驾的规律 避开蜀黍查酒驾时间段 就可以肆无忌惮的酒驾了 那就大错特错了 也许你能侥幸躲过蜀黍的检查 但躲不开蜀黍们“线人”的监督 近日,神木交警就根据群众举报 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12月3日晚,神木交警二中队根据群众举报,成功查处一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当晚11时30分许,二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有群众举报,在麟州街黄庄路口有一名男子涉嫌酒驾。 接到报警后,二中队民警迅速出警。民警通过调取嫌疑车辆行驶轨迹,最终在麟州街黄庄路200米处成功将嫌疑车辆查获。 经民警现场对车主贾某某进行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测试,测试结果为62.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当行驶至麟州街与黄庄路200米处时,被神木交警二中队民警查获。 无视交通规则 酒后开车的贾某某 也终究为自己的侥幸和任性 付出了相应的代价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对贾某某的违法行为给予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驾驶证记12分。 蜀黍提醒 酒驾醉驾都属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我们行车安全的保障,交通安全容不得侥幸心理。为了自己、家人和他人的幸福安全,请切勿心存侥幸酒后开车,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来源:二中队 赵喜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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