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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交警 发表于 2020-12-10 14:24:24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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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如果你以为
只要知道蜀黍查酒驾的规律
避开蜀黍查酒驾时间段
就可以肆无忌惮的酒驾了
那就大错特错了

也许你能侥幸躲过蜀黍的检查
但躲不开蜀黍们“线人”的监督
近日,神木交警就根据群众举报
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12月3日晚,神木交警二中队根据群众举报,成功查处一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当晚11时30分许,二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有群众举报,在麟州街黄庄路口有一名男子涉嫌酒驾。
接到报警后,二中队民警迅速出警。民警通过调取嫌疑车辆行驶轨迹,最终在麟州街黄庄路200米处成功将嫌疑车辆查获。

经民警现场对车主贾某某进行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测试,测试结果为62.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调查,机动车车主贾某某,在神木市精煤路一烧烤店喝了三瓶多啤酒,后驾驶“陕K****”号白色“众泰”牌小型机动车准备回家。
当行驶至麟州街与黄庄路200米处时,被神木交警二中队民警查获。
无视交通规则
酒后开车的贾某某
也终究为自己的侥幸和任性
付出了相应的代价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对贾某某的违法行为给予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驾驶证记12分


蜀黍提醒
酒驾醉驾都属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我们行车安全的保障,交通安全容不得侥幸心理。为了自己、家人和他人的幸福安全,请切勿心存侥幸酒后开车,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来源:二中队 赵喜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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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柚美惠子 发表于 2020-12-10 15:35:1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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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蛋超人 发表于 2020-12-10 16:21:0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得罪人了吧,被人报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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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 发表于 2020-12-10 22:32:3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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糯米虫 发表于 2020-12-11 00:41:1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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