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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交警 发表于 2020-12-15 15:21:32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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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交警蜀黍在路面执勤的时候
用肉眼看你
在蜀黍看不到的地方
有天眼盯着你
在天眼未及的地方
也别任性妄为
因为,还有蜀黍的“线人”
时刻监督着你

近日,有网友通过微博举报,12月11日上午7点41分,在神木市大柳塔镇神东小区体育场十字路口(乌兰木伦4号桥东侧),一辆牌号为“陕A67***”的小轿车,上路行驶存在违法行为。

接到举报后
民警迅速开展调查
经核查事实后
12月14日
民警依法给予该违法驾驶员
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处罚依据

该名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四十条、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对违**辆的驾驶员作出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上路行驶不遵守交规的
还有下面这位被举报的
“任性”逆行司机

12月13日,有网友通过微信公众平台举报,当天上午11点12分,一辆车牌号码为“陕KB7***”的红色小轿车在惠民路滨河大道西300米处违法逆行,其行为严重阻碍其他车辆通行,举报者还附上现场高清大图!


经核查事实后
12月14日
民警依法给予该违法驾驶员

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处罚依据

该名驾驶员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对违**辆的驾驶员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汽车逆向行驶
是道路交通中比较严重的一种
主观违法行为
轻则引起交通堵塞
降低道路通行能力
重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后果

在这里
蜀黍要再次提醒大家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你们着急回家的迫切心情
我们可以理解
但只有遵规守法文明驾驶
才是最快、最安全的回家路



贪吃的小香香 发表于 2020-12-15 20:08:5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手动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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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xck147258 发表于 2020-12-15 20:58:3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就想知道举报有奖励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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糯米虫 发表于 2020-12-16 00:09:3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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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宝爸 发表于 2020-12-16 03:11:1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想知道怎么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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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违的沉默1 发表于 2020-12-16 08:24:1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我也想知道怎么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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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城府 发表于 2020-12-16 08:32:3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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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川带长薄 发表于 2020-12-16 16:59:0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随意在道路旁停车这种算不算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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