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处非办成功处理一非吸案件遗留问题。訾某某、郭某某等6名非法集资人已总体兑付债权人金额达2329.74万元。 訾某某、訾某良、薛某某、高某某、郭某某于2010年9月18日以五股各投100万(其中郭某某在郭某荣名下入股50万)成立神木义信办事处,向社会公众116户非法吸收存款4991.1万元。 2013年10月29日迫于“讨债”压力,訾某某等4人(其中郭某荣外逃)主动到调处中心要求调解。随后,调处中心工作人员用近两个月时间耐心细致地沟通。2013年12月17日,訾某某等4 名债务人与116户债权人共同达成还款协议,首次兑付欠款总额的15%,达855.24万元。 为了化解社会矛盾、处理问题,调处中心遵循了化整为零的原则,将债权人按债务及股东个人存款比例等因素分化到五股个人名下,訾某某、訾某良、薛某某、高某某4人与相应债权人达成还款方案,化解存款3547.86万元,剩余15户债权人的588万元欠款由郭某某二人共同承担。由于剩余15户债权人不认同二郭,随着二郭相继归案,事情并未得到根本解决,訾某某等4人也被关押。经过调处中心三组工作人员耐心做思想工作,在县“追第三方”政策的支持下,訾某某等4 人同意在自己处理自己债务的前提下,支持二郭40万元,首先兑付15户债权人欠款的10%,以求达成协议。6人相继释放后,在调处中心三组与办案队工作人员长时间交流沟通下,今年8月27日,最终达成6人同为剩余15户的债务人,兑付剩余欠款的10%,并签订协议;郭某某二人将资产抵押于处非办,负责在两年内按季度等额偿还剩余欠款;如二人不能按时兑付欠款,訾某某等4人负责处理抵押财产,兑付剩余欠款等协议内容。 訾某某、郭某某等人非吸一案遗留问题终于得以处理,总体兑付金额已达2329.74万元,案件最终艰难地调解成功。 来源:神木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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