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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招领] 山西一名县委**下矿井爬行时吓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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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mu999 发表于 2010-7-29 10:47:19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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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据《华商报》   本报讯 近期又发生多起造成重大伤亡的矿难,2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通知,再次强调矿领导下井。此前,7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企业领导轮流现场带班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但记者深入矿区调查发现:大多数国有大煤矿领导下井已成常态,但对于占矿井总数90%左右的小煤矿而言,该政策或将成为一纸空文。   现状   煤矿老板下井 几乎是一纸空文   在国有大矿,因为有行政纪律的约束和工会的监督,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执行得会好些。但在小煤矿,情况不容乐观。   7月17日晚,陕西韩城市桑树坪镇小南沟煤矿发生矿难,28名矿工遇难。国家煤监局调查发现,该矿没有安排矿长等中上层领导下井。   我国小煤矿占矿井总数的90%左右,其产量占总量的1/3。其中多数小煤矿领导下矿井制度形同空文。因为国家有关部委虽然发文要求小煤矿法人下井,但如果其不下井,也没有刚性制裁措施。   矿工老吴认为,要求煤老板下井基本算白说,又不是法律规定——不下井要坐牢;倒不如强制要求当地主管安监的官员或主管安全生产的县长定期下井,这些“戴帽子”的人国家一纸行政命令,就能做到让他下井,不下井很简单——免。   建言   领导没下过井 出事先免职   朴实矿工的建言事实上早有人在实践:山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吕日周在任长治市委**时,就制定了“县委**、县长必须下井”的制度,某个煤矿发生了矿难,只要县委**和县长没有到过这个煤矿,没有下过井,那么先辞职或免职,然后再追究责任。从2000年执行到现在,结果是煤矿数量、产量占全省1/10的长治基本无矿难。   事件   下井爬行400米 县委**吓哭了   吕日周日前接受采访时说,矿难和所有制无关,煤矿问题的发生根本在于领导干部,而不在于别的。矿难发生不外乎这么几个因素:“蓝领缺培训”——工人不掌握(更多的)技术、“白领缺下井”——管理者缺下到第一线、“干部入股份”、“管理成漏斗”、“监督不公开”。   在长治市委**任上,吕日周身先士卒下矿井,那时山西随处可见的是高不到1米的小矿井,吕日周是爬着进去的,爬了400多米,跟着的县委**吓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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