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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早八点] 神木法院集中执结五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 总标的7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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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凤凰 发表于 2014-9-17 17:05:10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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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神木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集中执结五件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共计执结标的74000元。除郝小英(化名)申请劳务合同纠纷一个案件外,有王国强(化名)、王国权(化名)等四人分别申请李大龙(化名)劳务合同纠纷四个案件,其中王国强一案执行标的为10500元。
    2013年,家住湖北省丹江口市的王国强与其哥哥王国权(化名)来到神木打工。2013年10月31日,哥哥王国权与承包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神渭管道输煤项目隧道一标项目在神木县部分工程的李大龙签订《矿山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由王国权组织王国强等工人为寇大龙完成神渭管道输煤隧道的开挖、支护、喷浆工作。期间,工资由王国权支付。后于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8日,李大龙雇用王国强在工地开扒渣机,工程结束后经结算应付王国强工资10500元,当时李大龙因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只向王国强出具了一支欠据。后来,王国强多次索要工资无果,于2014年1月22日诉诸于神木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李大龙支付10500元工资。
    该庭执行人员张华接到案件后,立刻联系被执行人李大龙,要求其尽快向王国强支付所欠工资,但李大龙以中铁十七局工程款未到位百般推诿。为此,执行人员张华于2月份到中铁十七局项目部了解李大龙工程款支付情况,中铁工作人员告知工程款已向李大龙支付。此时,李大龙已不再接听电话,且玩起了失踪。为尽快执结案件,张华又于7月份远赴李大龙老家黄陵县寻找未果。直至2014年9月14日中午,在申请执行人王国强等人的配合下,执行人员在神木县惠民路凯泽宾馆将李大龙控制并带回法院。起初,李大龙依然以工程款未到位、手头没钱为由拒不支付。在多次劝说无果后,执行法官张华以拒不提供上年度收支为由,对李大龙做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并送往看守所执行。
    2014年9月15日上午,身处看守所的李大龙终因承受不住赫赫法威的震慑,答应当天将拖欠王国强等人工资一次性付清。至此,王国强四位农民工为期八个月的讨薪终于画上句号,拿到辛苦挣来的血汗钱,王国强等人对执行法官张华连声道谢,充满感激。
    本次劳动合同纠纷五案执结过程甚是繁琐,但执行人员张华等人不辞劳烦,远赴异地寻找被执行人,控制被执行人后又热情耐心的对其劝导,五案执结不仅为农民工追回了损失,也更好的维护了司法的强制性和权威性。
                                                               编辑:奥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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