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方网7月29日消息:据《东方早报》报道,昨天,市**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废止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包括《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员管理条例》在内的5件地方性法规被纳入拟将废止名单中。 市**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介绍,此次废止、修改的地方性法规,是以2007年底前制定的135件地方性法规为主要对象。考虑到有法规制定年代较早,实际已不再适用,有的法规已被新的规定取代等,建议废止法规5件。 以《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员管理条例》为例,该条例1996年通过并实施,十四年来,该条例中作为核心制度的“暂住证管理”已被取消,条例中的外来流动人员收容遣送制度也被废止,条例已不适应现实的需要,市**法工委据此建议废止。 此外,《上海市乡人民**工作暂行条例》、《上海市人**察巡察条例》、《上海市公证条例》、《上海市居民同外国人、华侨、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地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婚姻登记和婚姻咨询管理若干规定》也被建议废止。 (来源:东方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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