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张某与被害人系夫妻,在神木以废品回收为生。2020年10月24日08时许,张某驾驶轻型栏板货车与妻子一起去收废铁,驾车沿G337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790KM+200M处时,由于操作不当致使车辆驶入对向车道,与对向车道的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张某妻子被甩出车外,后被重型半挂牵引车碾压现场死亡。经神木市公安交警大队认定,张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的行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但从人性化角度说,张某入狱势必造成对这个家庭的二次伤害,背离了司法为民的初衷。检察官考虑到张某与被害人系夫妻关系,两个未成年的儿子还在读书,妻子死亡后张某成为孩子的唯一抚养人,且张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自首情节,自己也因肇事腿部受伤,被害人的父母、兄长均表示张某和被害人平时感情很好,对张某的行为表示谅解,符合相对不起诉的条件。经召开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神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来源:神木检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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