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法官张艳和书记员刘岩的耐心调解,被告主动履行支付了货款,后原告申请撤诉。
在审理过程中,办案法官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涉案金额较小,法官和书记员多次主动电话联系被告,对其耐心细致地做劝解工作,最终被告李某一次性向原告支付了货款4500元。次日,原告主动申请撤诉。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19)】法官电话解纠纷 群众省心又省力 来源|神木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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