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杨法官执行完毕一宗标的额小,却久拖不决的刑事涉财产刑案件。 被执行人侯某盗窃罪一案,该案执行法官收到卷宗后及时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消令,并第一时间电话联系被执行人侯某到庭处理案件,但其表示路途遥远不方便前来,也没有财产可以缴纳罚金。杨法官通过网络查询,在侯某的银行账户内确实没有足额的存款。侯某自以为本案没有申请人,法官一定不会注意他这个标的额仅为几千元的案件,拖久了自然不了了之,完全没有主动偿还的意识。然而在搁置了数月后,杨法官发现侯某的银行账户有入账,便及时冻结、扣划了其相应的存款。随后,被执行人侯某打电话质问法官,未经其同意就扣划银行存款不符合规定,该案承办法官耐心向其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并口头告诫其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侯某见状只得接受。 罚金数额虽小,法官也会一视同仁,投入同样的精力来解决。在此告诫所有的被执行人,切不可自以为是拒不缴纳,否则会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文|杨艳霞 来源|神木法院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52)】神木法院:欠缴罚金不可拖 线上扣划解难题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陕ICP备13001875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