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刚走进农村,对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的当事人进行了案件回访。期间,李刚亲切的与当事人拉起了家常,并询问了双方当事人的近况。当事人表示通过法院调解,解开了我们叔嫂多年以来的心结,化解了积怨已久的矛盾,充分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正义。![]() 据悉,原、被告系居住于马镇的叔嫂,四兄弟父亲生前口头将四孔窑洞分别继承给四个儿子。原告的丈夫去世后,被告则称其哥哥生前已将窑洞赠与他,并一直占用居住至今。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依法裁判。该案系一起发回重审案件,审理过程中,李刚副院长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秉承着家和万事兴的原则,对原、被告进行了耐心细致地劝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古训家和万事兴,何须终日口不停。走访过程中,李刚副院长对被告说道:“没有和谐的家庭,哪来稳定的感情,没有家庭的平安,哪来社会的安康,长嫂如母,好好珍惜彼此间的亲情。”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和省委安排,陕西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七指导组对我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驻点指导。 指导组进驻期间设立值班电话:0912—3686572;0912—3686875; 邮政信箱:陕西省榆林市第A012号邮政专用信箱。 指导组受理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节假日不休息,受理信电截止日期为6月中旬。指导组主要受理反映我市及所辖县(区、市)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政法干警问题的来信来电。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来源:神木法院 【我为群众办实事(59)】架起调解桥梁 延续血脉亲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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