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部分驾驶员为了赶时间 “急性子”的闯红灯 不但威胁自身的安全 也给其他交通参与者 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近日神木交警接到网友的举报称 4月21日下午18时19分, 一辆车牌号为陕K9L907的轿车 在九龙大道阳崖路口 不按道行驶还闯红灯 接到举报后 神木交警迅速开展调查 经查实后于4月23日上午 对违**辆的驾驶员作出了 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蜀黍有话说 受封路绕行影响 部分路段车流量增加 您不经意的一个驾驶陋习 不仅可能造成交通秩序混乱 还可能会危害到他人生命安全 所谓欲速则不达 请多等几秒钟 平安回家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和省委安排,陕西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七指导组对榆林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驻点指导。 指导组进驻期间设立值班电话:0912—3686572;0912—3686875;邮政信箱:陕西省榆林市第A012号邮政专用信箱。指导组受理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节假日不休息,受理信电截止日期为6月中旬。指导组主要受理反映榆林市及所辖县(区、市)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政法干警问题的来信来电。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神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 |
徐利军 发表于 2021-4-23 16:24 看第二张照片离红绿灯路口还可远了,八成哈佛别举报人的车来了,别的求气了举报了的!应该是,不了看照片是从行车记录仪导出来的,那么麻烦,吃饱了没饿才举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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