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了《关于全面清理已售未网签备案房源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文件,这一楼市新规,意味着榆林房地产市场逐步规范。来源:二三里(如有侵权 请联系删除) 榆林楼市新规:开盘次日必须报备,这一条可置“炒房转让”于死地! 5月14日,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了《关于全面清理已售未网签备案房源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文件,这一楼市新规,意味着榆林房地产市场逐步规范。榆林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管理科科长李瑞平15日介绍说,榆林网签备案系统与住建部联网,有效遏制一房多卖、捂盘销售、违规销售等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运营秩序和健康发展,实现商品房预售、现售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新规发布前的房源备案截至6月30日 华商报记者梳理发现,新规有很多看点。在本通知发布前,对于各开发企业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并已实际售出的房源,必须立即清查造册并向辖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同时要制定网签备案计划,落实专人联系客户跟踪管理,并在2021年6月30 日前按计划完成网签备案。如在2021年6月30日还未完成网签备案的开发项目,从2021年7月1日起将暂停对2021年1月1日前所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项目开发企业的网签备案权限。 截至2021年1月1日前已经交付入住的房地产项目,在完成可售房源清查造册的同时,要安排专人核对房屋及买受人信息,开展网签备案信息复核工作,并在2021年6月30日前按计划完成网签备案信息复核工作。如在2021年6月30日还未完成网签备案信息复核的开发项目,从2021年7月1日起将暂停对2020年1月1日前已经交付入住的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的网签备案权限。 信息不一致不予网签备案 对本通知发布后,新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执行认购备案管理制度,在项目开盘后,所售房源必须实名登记,一旦达成认购协议,不得更名。开盘次日必须将所有购房人详细情况(包括:房号、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及未售房源等清单报送绍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作为网签合同备案核查信息,网签备案买受人信息与备案认购人信息不一致时,不予网签备案。开发企业对开盘后未售房源实行周报制度,新认购的购房人详细情况要按首次备案时间按周进行更新备案。对未按要求提交清单的,暂停该企业在本地所有项目网签备案权限。 开发商不得存在捂盘惜售、内部认购等违规行为 各开发企业须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公开销售全部可售房源,不得存在捂盘惜售、内部认购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对于已预购、预定商品房应按合同或协议约定时间及时网签备案。对不按约定时间及时网签备案的购房户,开发企业应严格执行合同或协议中不按时签约的违约条款约定,共同维护好商品房销售市场秩序。 各开发企业要按时向辖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现阶段网签备案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开发企业与房屋预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需明确告知预购人期房严禁转让,并在合同条款当中约定违约责任。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暂停受理商品住房合同备案注销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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