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不知不觉就过去了一半。在下半年里,这些与你有关的好政策、好消息不要错过!一起来看看! 01 将更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 年底前出台实施办法 建立完善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机制,在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医疗保障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根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逐步扩大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将部分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疾病门诊费用纳入共济保障。 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的用药保障服务纳入门诊保障范围。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在2021年12月底前出台实施办法,可设置3年左右的过渡期,逐步实现改革目标。
02 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 03 老年人打车就拨95128 年底前正式开通
04 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 05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降低 鼓励商业银行在免收一个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不含不动户管理费)和年费基础上,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全部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和年费。 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通过柜台渠道进行的单笔10万元(含)以下的对公跨行转账汇款业务,商业银行应按照不高于现行政府指导价标准的9折实行优惠。人民银行指导清算机构对小额批量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单笔10万元以下的交易按照现行费率9折实行优惠。**清算机构免收小微企业卡、单位结算卡跨行转账汇款手续费。 商业银行取消收取支票工本费、挂失费,以及本票和银行汇票的手续费、工本费、挂失费。 **清算机构协调成员机构,对标准类商户借记卡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实行9折优惠、封顶值维持不变,对优惠类商户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继续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实行7.8折优惠。
06 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延长至年底 07 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发放补贴 08 从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减按1.5%缴纳增值税;对企事业单位等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
来源丨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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