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青年加强岗位锻炼、提升就业能力,现将市本级三季度就业见习工作安排予以公布: 一、见习对象:凡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20届/21届),包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16至24岁失业青年。 二、申报方式: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秦云就业”,填写个人信息,点击“想见习”(选择“榆林市本级”)进行申请,并与见习单位进行意向面试沟通。 三、系统初审:经面试确定见习关系后,由见习单位通过“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系统”,录入见习人员信息,并附件上传审核材料:1、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系统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 注册备案表》)、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2、失业青年: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 备注: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可通过“秦云就业”申请办理。 四、见习期一般为六个月,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可享受每人每月1700元的生活补贴以及25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就业见习政策咨询: 联 系 人:贾 娜 联系方式:18098068815 0912-3591573-4
榆林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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