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智慧神木
12下一页
发新帖回复
神木交警 发表于 2021-7-4 14:25:02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查酒驾
蜀黍一向是认真的
无论寒冬还是酷暑
无论天气雨雪从不缺席

然而还是有些司机
他就是不听
非要以身试法
结果毫无疑问
被抓到了

“七一”期间,神木交警孙家岔中队相继查获3名醉酒、饮酒驾驶人员,目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

陕K2D***


违法人: 惠某某
车辆类型:小型汽车
违法时间:2021年7月1日22时40分
违法地点:孙家岔镇西山路1KM处
违法内容:酒精检测含量32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陕K1A***


违法人: 孙某某
车辆类型:小型普通客车
违法时间:2021年1月2日22时20分
违法地点:孙家岔镇杨湾路
违法内容:酒精检测含量66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陕K51***


违法人: 王某某
车辆类型:小型普通客车
违法时间:2021年7月2日21时50分
违法地点:孙家岔镇大水口路
违法内容:酒精检测含量42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皖L53***


违法人: 杨某
车辆类型:小型普通客车
违法时间:2021年6月30日21时10分
违法地点:孙家岔镇福慧街镇政府路口
违法内容:酒精检测含量191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陕KAC***


违法人: 牛某某
车辆类型:小型汽车
违法时间:2021年7月1日22时30分
违法地点:孙家岔镇西山路1KM处
违法内容:酒精检测含量77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目前,杨某已被神木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牛某某、惠某某、王某某、孙某某分别受到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陕KB0***


2021年7月2日22时许,刘某平饮酒后驾驶“陕KB0***”号小轿车行驶至二郎山桥处时,被神木交警西沟中队查获,经对驾驶员刘某平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刘某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酒驾、醉驾代价大
这张酒驾、醉驾成本图
还请广大驾驶员牢记

无论你在哪喝的酒
无论你要往哪里去
蜀黍一逮一个准
要想不落网,其实很简单
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就可以了!

来 源:孙家岔中队李会林 西沟中队康凯波



分享到: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推荐推荐3 无聊无聊
蓝本图文快印2 发表于 2021-7-4 16:24:4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都是酒坛子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蓝本图文快印2 发表于 2021-7-4 16:25:2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喝酒伤身,不喝伤身,但酒后开车就不对了,危害甚会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钢铁爷们 发表于 2021-7-4 16:43:5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本人滴酒不沾不怕查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兵王 发表于 2021-7-4 21:22:0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喝他大脑子,自己不要命不带带害别人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白子 发表于 2021-7-4 21:55:5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安全第一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胖女女 发表于 2021-7-4 22:12:1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越严越好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20913 发表于 2021-7-4 23:46:0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白惠平 发表于 2021-7-4 23:47:0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是的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白惠平 发表于 2021-7-4 23:47:1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厉害
点评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上传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