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知识 01 婚假 国家规定:3天 陕西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十天。 即做了婚前医学检查可以享受13天婚假。 02 产假 国家规定: 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 陕西规定: 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 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天。 注意了: 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 03 哺乳假 国家规定: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陕西规定: 所在单位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保证哺乳时间并提供哺乳条件的,经单位与本人协商,可以给予三个月到六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比照生育津贴标准发给津贴,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注意了: 婚假、护理假不含公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 产假含公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但不含其工作所在行业或者系统内部规定的假期。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04 年假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05 丧假 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 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职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企业应该根据路程远近,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 职工在休丧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均应当照常发放职工的工资。 职工在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本人自理。 关于西安生育津贴 内容转自:西安人社服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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