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 红灯停 绿灯行 黄灯亮了等一等 是最基本的交通规则 可是总有人不遵守规则 在红灯亮起时 仍然冒险闯过去 结果在路口 砰……撞了 ![]() 2021年6月20日18时许,乔某驾驶电动两轮摩托车沿麟州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人民路十字路口经过路口时与沿人民路由东向西左转弯杨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相撞,致乔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 通过监控视频发现 乔某骑电动自行车时 没有佩戴安全头盔 在穿过事发路口时 其他的车辆看到红灯都停了下来 只有这名女子 无视红灯逆行闯了过去 ![]() 乔某驾驶两轮电动摩托车未按照交通指示灯通行且上道路行驶未靠右通行未佩戴头盔,分别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三十八条、三十五条及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 法律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八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五)摩托车驾驶人违反载人规定或者不戴安全头盔的。 蜀黍在此提醒 电动车驾驶人 驾驶电动车上路 请您务必做到
真正的马路** 其实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对交通规则的漠视
大家同样是上路出行 每个人都是交通的参与者 不能因为自己是非机动车 就无视交通法规 无论是机动车 还是行人、电动车 都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平安出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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