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辖区因驾乘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被杨陵大队杨村中队交警同 志查处并处以警 告教育,我通过学习已认识到安全佩戴头盔的重要性,以后一定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现提醒广大朋友们正确佩戴头盔。”![]() ![]() 近日,这样内容的微信在网友的朋 友圈热传。原来是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杨陵大队杨村中队在“一盔一带”专项行动中组织开展的一项宣传教育举措,重点针对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当事人可采取自愿在发微信朋友圈进行“自我批评”,交警对其进行现场教育后暂时放行,事后再进行违法处理。 “我出门老忘记戴头盔,自己也接受这次教训,发了个朋 友圈,算是给自己一个提醒,以后朋友和家人都可以监督提醒。”刚 刚发完朋友 圈的王女士向记者说 ![]() ![]() 在日常行驶中,头盔对于电动车驾驶人来说,是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从今年3月开始,杨村中队交警就开始在辖区各路段开展“一盔一带”宣传教育行动。据了解,截至目前,在交警杨村中队执法过程中,共有500余人用朋 友圈开展“自我批评”,交警也表示处罚并不是目的,集 赞也只是一种手段,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能够文明守法,共同维护和 谐的出行环境。 ![]() ![]() ![]() 记者:许正斌 编辑:王晴晴 | 审核:杨耀军 周勃 转 载请注明出处 ▼ 杨凌融媒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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