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闲聊君 于 2021-7-26 17:18 编辑 自2019年神木市人民政府出台《神木市园林式单位和居住区申报与评审办法》以来,已有10家小区申报成功,喜获“神木市园林式居住区”荣誉称号,同时还得到政府相应资金奖励。目前,我市2021年园林式居住区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快来看看你家小区达到园林式居住区标准了吗? 一、申报条件: 1、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居住区可申报参加评选; 2、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区; 3、绿化工程竣工三年以上且绿化成效显著的居住区; 4、新建居住区绿地总用地面积不低于30%,旧城改造居住区不低于25%,居住区建有居民游憩休闲的中心绿地; 5、近三年来,无砍伐树木、侵占绿地现象,未发生重大破坏园林绿化成果事件的居住区。 二、申报园林式居住区有什么好处呢?为提高各居住区创建积极性,市政府对成功创建的园林式居住区实行以奖代补。 1.对创建为陕西省园林式居住区的,根据占地面积给予5-10万元的资金补助; 2.对创建为榆林市园林式居住区的,根据占地面积给予4-6万元的资金补助; 3.对创建为神木市园林式居住区的,根据占地面积给予1-4万元的资金补助。其实,创建园林式居住区不仅仅是得到资金补助,更重要的是创建了一个个美好舒适的宜居环境,达到了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给人们带来了生活上的无限享受,同时也切实巩固了我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为我市进一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三、评审程序居住区业主委员会或委托的物业管理机构向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容环境管理科申请→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容环境管理科初审居住区绿化达标情况→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容环境管理科组织专家综合评审→对考评达标的居住区公示10日,公示结束后,由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报市政府授予“神木市园林式居住区”称号,颁发奖牌、奖金。 联系电话:神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容环境管理科:0912-8019616 联系地址:神木市东兴街南段警民路1号501室 温馨提示: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10日!来源:神木城管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陕ICP备13001875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