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害人害己 一旦出事 都会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 近日,神木就发生了一起醉酒肇事 恶劣的是 驾驶员不仅醉酒肇事 还逃逸了 几分钟后第二次肇事发生了 ![]() 2021年7月31日16时13分,贾某郎醉酒后驾驶“蒙K79***”号“大众”牌小型轿车沿神木市聚福家园道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过境路路口,左转弯进入过境路时,与张某林驾驶的沿过境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聚福家园道路路口,左转弯进入聚福家园道路的“陕K71***”号“哈佛”牌小型越野客车相刮擦,结果致两车受损。 事故发生后,贾某郎驾驶车辆未停留逃离现场,继续沿过境路由东向西行驶。 当日16时17分,贾某郎驾驶车辆行驶至过境路与创业大道交汇处时,又与李某章驾驶的沿创业大道由北向东左转弯的“陕K81***”号三轮汽车相撞,结果致驾驶人贾某郎、李某章、乘车人贾某宇受伤,两车受损。
后经榆林市公安交通司法鉴定中心对贾某郎血液中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89.20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调查所得事实分析,贾某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未降低行驶速度,且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其违法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神木交警温馨提醒 1.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酒驾肇事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 3.肇事逃逸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 醉(罪)在酒中 毁(悔)在杯中 交通安全需要你我共同维护 请自觉遵守交规 远离涉酒驾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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