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边一服刑男子遭狱友欺骗,导致财物尽失,查明真相后令人咋舌。定边法院对此犯罪行为进行了快审快结,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看守所本是改造服刑人员的场所,这名行骗人员刚因醉驾刑满释放的第三天就冒充自己是某县看守所的所长,谎称其妻子是法院工作人员,能给别人办理减刑事宜,实施招摇撞骗。 刘某某是服刑人员,本是让狱友徐某某给家里带封书信,让家人给寄点衣服和生活费,没想到徐某某竟心生骗意,自称是XX县看守所的所长,谎称其妻子是法院工作人员,有能力为在押人员刘某某办理减刑,通过刘某某的姨夫向刘某某父亲以办事需要打点为由,先后骗取刘某某父亲人民币1500元、“中华”牌香烟5条、羊腿2条。经鉴定,涉案财物共计4680.15元。徐某某后将骗得财物部分用于个人挥霍,案发后被告人徐某某的家属退赔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形象及正常活动,构成招摇撞骗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徐某某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依法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主动退赔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酌情从轻处罚。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国家机关的威信及正常活动不受侵犯,惩罚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被告人徐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应心存侥幸贪一时便宜,最终将苦尝恶果,为自己的行为买单。应常怀敬畏之心,用勤劳的双手收获财富。 来源:二三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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