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子洲县公安局查处一起网络诽谤案,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张某作出行政处罚。![]() 近日,子洲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接到子洲县住建局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朱某报警称:张某在“58本地版”APP及微信群中发文捏造事实诽谤诋毁自己,请求大队查处。 ![]() 张某为泄私愤,以“没依据,没规定,给自己”为标题将处罚票据发在“58本地版”APP中,并在自己20余个微信群中发布了“子洲城管大队朱谁谁罚款拿不出文件,收费没有标准靠嘴说,最后进了自己的腰包。老百姓想问问你就那么点钱有意思吗”等话语,给朱某造成了极大不良影响。 目前,违法行为人张某因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被子洲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500元。 来源:二三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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