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恋恋笔记本 于 2021-12-8 14:33 编辑 了解,登记购房人在登记时间内,可自行登录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网上办事专栏进入商品房意向登记平台或直接登录榆林市商品房预售登记平台进行意向登记。 同时也可以关注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众号,通过公众号微服务栏目进入意向登记平台进行登记。购房登记信息提交成功后,购房登记平台自动生成一个登记流水号。登记时间期限截止后,不得撤销或变更购房登记信息。 意向购房人申请购买商品住房,应进行实名意向登记,同时意向购房人1次只能参与一个商品住房项目的登记,在该项目选房结束后,方可参与下一个商品住房项目的意向登记。登记购房人连续两次不参加按序选房的,6个月内不再接受其填报意向登记信息,登记购房人选中房屋后连续两次放弃签约的,1年内不再接受其填报意向登记信息。 对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户籍证明等骗取意向登记资格的,将列入榆林市购房失信人员名册,5年内不受理其购房登记,并通报公安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 ![]() ![]() ![]() 来源:神木视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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