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记者获悉:最高人民法院于日前印发决定,对全国法院系统197个集体和近200名个人进行表彰。其中,陕西省7个集体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6名个人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近年来,陕西省各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涌现出了一大批执法为民、清正廉洁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此次表彰,全省法院系统获奖名单如下: 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室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故市人民法庭 子洲县人民法院裴家湾人民法庭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西安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审判第二庭 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副处长 任笑生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申诉审查庭)副庭长 张卫红 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张文东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 高继超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教处处长 惠兴文 宁陕县人民法院江口人民法庭庭长 魏富军 来源:陕西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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