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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羊羊 发表于 2022-2-10 15:56:05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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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垃圾收集容器等设施,竣工后未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拆除临时环境卫生设施的处罚


【地方性法规】《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
第四十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围挡、垃圾收集容器等临时环境卫生设施。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清除废弃物料,拆除临时环境卫生设施。违反规定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来源:神木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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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秋娥 发表于 2022-4-11 07:30:4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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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女0114 发表于 2022-12-18 15:08:3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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