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 外部文书(六)其他文书—示范文书49 示范文书 49 不予立案告知书 ( )城不立告字〔 〕第 号 (自然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投诉举报 □检查发现 □媒体披露□部门移送 (被举报人姓名或名称) 的 行为,经审查,本机关认为 (不予立案理由) ,不符合立案条件,根据 的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行政执法机关全称(印章) 年 月 日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不予立案告知书》制作指南 不予立案告知书,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接到投诉举报、检查发现、媒体披露以及部门移送后,经审查发现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向提供信息来源的自然人和单位告知不予立案的文书。 一、在信息来源方式前的“□”处划“√”,并填写日期。二、写明被举报人实施具体行为的具体事项。三、准确列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全称及具体条款。四、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名称并加盖印章,同时注明作出文书的日期。五、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相关主体,一份附卷归档,并与《送达回证》配套使用。 来源:大城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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