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抓获一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外省网逃人员。 近日,神木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一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网逃人员在神木市境内活动。反诈中心迅速组织精干警力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经分析研判,最终掌握了犯罪嫌疑人谭某的动向,后民警迅速出击,经过走访摸排、严密布控、便衣蹲守,于2月16日11时许,在神木一煤矿内将犯罪嫌疑谭某成功抓获。 ![]() 目前,犯罪嫌疑人谭某已移交山东警方做进一步处理。 普法讲堂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来源:神木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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