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下午,榆阳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对法院高效解纷连连称赞,并赠送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原告刘某和被告李某本是关系亲近的好朋友,因李某手头拮据,2013年6月7日,让好朋友刘某给自己借了30万元,同时李某向刘某出具借据确认上述借款。但是由于理财不善,李某借的钱不断亏损,再加上经过多年,这笔借款也产生了数量不少的利息,面对好朋友刘某的数次催要借款,李某选择避而不谈。刘某无奈之下涉诉到院,要求被告李某支付借款本金30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 审理案件过程中,刘某因被告欠款时间久远多且次催要未还而情绪激动,要求李某立马还钱,李某则不断诉说着自己经济困难生活不易,希望宽限还款时间。双方因偿还借款问题各执己见。在听取双方的意见后,承办法官成熙结合案情,从情理和法理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地劝说,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妥善化解纠纷。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李某当庭兑现了所欠借款本金30万元,刘某自愿放弃了逾期利息。 来源:华商报记者 郝锦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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