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执行力度,3月30日,神木市法院发出陕西省首张“限制驾驶令”,将被执行人驾驶非营运车辆纳入高消费行为限制范围。也就是说,被执行人在“限驾令”发出后,将不得驾驶非营运车辆出行,否则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近日,申请执行人李某甲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李某乙经常驾驶一辆不在本人名下的车辆,询问神木法院能否执行。神木法院针对此种情况进行了可行性调研,并突破传统执行模式大胆创新,最终向被执行人李某乙发出陕西省首份“限驾令”,在限制原有高消费行为的基础上新增限制被执行人驾驶非营运车辆出行选项。 据办案人员介绍,在日常执行中经常接到当事人的举报,称被执行人不还钱照常驾驶汽车,希望法院采取执行措施,但是查询结果却经常令人失望:汽车并不是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同时也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车辆是被执行人的财产。 “一些被执行人为躲避债务,把汽车转到亲戚或者朋友名下,自己却依然享受驾驶汽车的权利,面对法院执行不是躲就是拖,导致申请人的合法利益难以得到维护。”办案人员表示,限驾令的出台正是为了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这种行为,同时解决群众反响强烈的规避执行问题。 据介绍,该“限驾令”发出后除送达被执行人,还将对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如有群众发现李某乙未经批准驾驶非营运车辆出行,可随时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驾驶令”的,法院可以对其采取以罚款、拘留等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限驾令”是神木法院转变执行理念、创新执行方式的新举措,以此进一步压缩被执行人的出行空间,让欠钱不还的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从根本上是为了解决司法实践中一些失信被执行人为规避执行,而将汽车登记在亲戚朋友名下,自己仍享受驾驶权等的失信行为。 神木法院继上周发出全榆林市首张“寻车令”后,又发出陕西省首张“限驾令”,一系列创新执行措施层出不穷。后续,神木法院还将有序开展一系列执行专项行动,有层次、有步骤地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化解执行难困境,让法律文书变成真金白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实际行动为神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来源:神木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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