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 内部文书(四)处罚决定阶段—示范文书67 示范文书 67 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 ![]() 《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制作指南
一、“案由”栏按照“当事人姓名或名称+违法行为性质+案”的格式填写。 二、“案发地点”栏写明违法行为发生地,包括行为开始地、经过地、实施地和危害后果发生地。 三、“当事人”栏填写当事人的有关情况,其中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应当与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上保持一致。 四、“具体违法事实”栏主要写明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原因、目的、经过、情节、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影响等情况。 五、“相关证据”栏列明所有已经查实的,对案件处理有关联的证据的名称。 六、“履行告知及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栏写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的相关情况,当事人有无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的情况,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采信与否的理由。 七、“处罚依据”栏准确列明依据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全称及具体条款。 八、“承办人意见”栏应当写明对决定处罚的意见建议,并由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签名和注明日期。 九、承办机构负责人、法制部门、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应当写明同意、不同意或其他处理意见,其中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作出审批意见后签名并注明日期。 来源:大城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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