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神木市法院发出全市首份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保护令,让未成年人远离家庭暴力伤害,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 申请人小强(化名)是一名初中在校学生,近日,其向神木市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称其父张某(化名)经常对其实施家庭暴力,给其造成了不小的伤害,并向法庭提交了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及受伤照片等证据。法院审查后认为,被申请人张某的行为确属不当,申请人小强存在面临遭受被申请人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发出民事裁定书,禁止被申请人张某对申请人小强实施殴打、威胁等形式的家庭暴力。 ![]() 鉴于该案为神木市首例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且被申请人张某在法院传唤时态度消极,为了切实保护未成年人人身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效降低此类案件发生,该院会同市民政局、市妇联、市公安局、麟州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于3月31日上午召开关于未成年人小强人身安全保护令相关事宜预备座谈会。在会上,各单位以未成年人保护为出发点、多角度探讨了该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具体落实措施与监督办法,并制定了送达预案。 ![]() 3月31日下午,该院对被申请人张某依法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民事裁定书,现场联合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结合单位性质和工作职能,对被申请人张某进行批评教育,使其能够深刻认识和反省自身行为,做一名合格家长。同时,该院对市公安机关、被申请人所在社区依法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对被申请人张某在人身安全保护令生效期间的遵守情况进行精准追踪、实时监督,保障充分实现人身安全保护令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作用。 ![]() 神木市法院主动联合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多元解纷机制作用,共同做好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跟踪、回访工作,积极推动将家庭暴力防控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织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司法保护网。(神木法院) 来源:今日头条-榆林中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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