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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话题] 神木市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发布案例 敲响森林防火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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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笔如刀 发表于 2022-4-6 08:23:44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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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将至,祭祀、农事用火集中出现,如果防火意识不强,处置不当,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进一步增强市民防火安全意识,杜绝进山入林野外用火,神木市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对部分典型案例予以通报,以案示警。

案例一:


2019年3月31日,山西省兴县人白某某在神木市大柳塔试验区其租住房子附近的荒地上烧荒不慎引发火灾。经鉴定,过火面积140.55亩,烧毁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134.4亩。白某某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

案例二:


2019年3月24日,神木市店塔镇前梁村人王某某在店塔镇红旗村自家耕地上用打火机点燃耕地一堆土豆根茬后将杂草引燃,引起森林火灾。经鉴定,火灾过火面积1238.26亩,其中,林地面积为375.09亩,造成经济直接损失75250元。王某某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

案例三:


2019年4月5日,神木镇人何某某在东山康家墕村庙梁祭祀烧纸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面积达1130.58亩,烧毁林地面积为681.87亩。何某某因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法律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神木市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副所长 冯小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30亩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60亩以上的,何某某(等人)的行为已经构成失火罪。对于一切在森林防火期、防火区内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我们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和相关部门将依法严厉打击,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森林火灾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神木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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嘟嘟贝儿 发表于 2022-4-6 14:22:3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注意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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