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神木交警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等方式,严查酒驾、醉驾、无证、超员、超载、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辖区交通道路环境,维护辖区交通形势安全稳定有序。 ![]() 2022年4月3日22时许,西沟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夜查酒驾行动中,对一辆悬挂有“陕KJ7***”红色“宗申”牌两轮摩托车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王某,满身酒气。 ![]() 民警随即将王某带回中队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92.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 经过民警综合应用平台查询显示,王某无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目前王某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有些人觉得摩托车酒后开车不算酒驾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 须持证上路 无证酒后驾驶危险重重摩托车属于机动车 醉酒驾驶摩托车 将被以危险驾驶罪进行立案入刑 2022年4月4日15时许,西沟中队民警在辖区李解路检查各类违法行为时,发现一辆“陕K4P***”白色“大众”牌小型轿车驾驶人张某身上有酒味。 民警随即将该驾驶人张某带回中队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2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 目前张某醉酒驾驶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2年4月4日21时57分许,中鸡中队民警例行在辖区中锦路巡查,一辆黑色大众牌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至丽城宾馆门口时,驾驶员吴某某看见交警在前方检查过往车辆,慌张欲掉头而行,被中队执勤民警发现。 ![]() 民警遂对其进行拦截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32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民警依法给予驾驶员吴某某行政处罚1000元罚款,扣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随后,中队民警巡查到中锦路中段,在例行检查中,对一辆“陕JN***”号小型轿车驾驶员何某呼气式酒精测试时,结果为77mg/100ml,同样为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民警依法给予何某行政处罚1000元罚款,驾驶证扣12分,暂扣6个月。 很多时候你觉得 喝了点酒头脑还是很清醒 但酒精的危害是你不可预想的 蜀黍再次提醒各位 任何时候都不能低估酒精的“杀伤力” 不要将安危寄托于侥幸 酒精的危害 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视觉障碍。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蜀黍再次提醒 切忌酒驾 切忌酒驾 切忌酒驾 酒后驾车的代价大 酒驾的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神木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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