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好,我是陕西某公司负责人,我想现在就还款给苏某,越快越好……”近日,神木市法院执行干警接到这样一个电话,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一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着急还款呢? 2021年陕西某公司与苏某就一起吊车租赁合同发生纠纷,法院作出判决,依法判令被告陕西某公司给付原告苏某吊车租赁费74549元并支付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该公司对此置之不理。无奈之下,苏某申请执行。 受理案件后,执行干警几次与该公司联系,但都无任何回应。通过对该公司进行网络查控,也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将该公司纳入失信名单。5月9日,该公司负责人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并承诺立马将钱汇至法院,希望能够尽快解除失信措施。执行干警了解到,该公司有个竞标项目,但由于失信原因导致无法参加,于是便发生本文开头一幕。当日,陕西某公司便将案款全部兑付,法院也依法解除对该公司的相关“黑名单”。 “只要名下没有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就不会拿我怎么样。”很多被执行人都心存这样的侥幸,但是欠债真的可以躲得掉吗? 法官提醒:没有可供执行财产不是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借口,法院的各种失信惩戒措施会让失信被执行人处处受限,只有及时履行义务,才是正道! 来源:神木市法院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陕ICP备13001875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