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市法院执行二庭干警将一辆越野车交到申请人赵某手中,为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原告赵某和被告贺某曾是情侣关系。2018年1月,赵某在榆林二手车公司购买越野车一辆,并将该车辆登记在自己名下,但自购买之日后该车就交由贺某使用。后两人分手,赵某多次找贺某讨要车辆,但贺某以车辆是赵某赠与自己为由拒不返还。赵某无奈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贺某将车辆返还赵某,但贺某依然拒不履行返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被执行人贺某,了解完详细情况后,发现双方当事人对对方都有一定的“怨气”。要使案件真正达到事了、人和的效果,就必须疏通双方的心结,因此,承办法官从法理、人情的角度耐心做两人的思想工作,劝解双方念及旧情,放下心中的成见和戒备,正确看待并处理这起纠纷,当事人逐渐解开心里的“疙瘩”。最终,贺某同意归还车辆并将车辆开到法院交给承办法官,在检查车辆无损坏后,法院当场将车辆交付给申请人赵某。至此,本案全部执结完毕。 来源:神木市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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