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陕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以下简称“省十七运会”)开闭幕式、比赛及火炬传递等相关活动举办期间的空中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全市加强“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区域和时间 (一)管控区域:以榆阳区、高新区、神木市、米脂县、科创新城涉赛事、活动的场馆、场地等为中心,半径2公里(含)范围内空域。 (二)管控时段:2022年7月17日0时至8月13日0时。 火炬传递活动期间的管控区域和管控时段由各县市公安局、分局自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管控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等。 三、管控措施 (一)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段内,禁止一切“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施放。涉及赛事保障、应急救援、警务执勤等特殊任务飞行须经省十七运会指挥部安保工作组同意并备案后方可组织飞行。 (二)对于违法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采取迫降、击落等反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来源:榆林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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