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神木市反诈中心 于 2022-10-18 09:44 编辑 在网络黑产犯罪产业链中,“跑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利用自己的账户为他人代收款,然后再转到指定账户,其实质就是洗钱。 近年来,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 行 卡成为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等违法案件持续高发的根源,危害十分严重,每年因电信诈骗、跨 境 赌 博而上演的家庭悲剧不计其数,对我国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跑分”特指电信网络诈骗中的一个术语,指的是利用自己的银 行 卡或微信、支付宝等合法的第三方支付渠道,为他人代收款、走流水、过账,再转款到指定账户,从而将电信网络诈骗或网 络 赌 博的赃款分流洗白,从中赚取佣金的犯罪行为。简而言之,就是为诈骗团伙或网赌团伙洗钱。 ![]()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 帮助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团伙进行洗钱活动,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参与者需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2. 帮助洗钱的涉案第三方账户将被公安机关依法冻结,直接影响个人征 信,涉嫌犯罪还将受到法律惩处。 3. 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不要轻易被网络上不切实际的高额利润所诱惑,更不要随意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账号和U盾等,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以免沦为犯罪分子“替罪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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