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智慧神木
发新帖
神木城管 发表于 2022-11-3 11:51:34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禁止下列损害城市道路、桥涵的行为:

(三)在道路和桥涵上冲洗车辆、焚烧杂物、倾倒污水、晾晒碾打农作物。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八项,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三十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警告,并可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与智慧神木立场无关。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分享到: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推荐推荐4 无聊无聊
丑女014 发表于 2022-11-5 10:33:0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收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柯儿 发表于 2022-11-27 13:58:3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严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丑女0114 发表于 2022-12-4 13:38:1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明白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个 发表于 2022-12-4 22:43:4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发表于
这个我知道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