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民警通过摸排,发现绥德籍男子贺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于2023年3月18日被长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上网追逃。民警通过分析研判、走访调查,锁定犯罪嫌疑人贺某的活动范围,并与其取得联系,通过讲解法律政策,分析利害关系,规劝犯罪嫌疑人贺某某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3月21日,民警前往西宁,于3月23日下午18时顺利将贺某接回绥德。![]() 目前,贺某因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被绥德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1.“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凡不主动注销相关银 行 卡、手机卡的人员,一旦相关“两卡”涉案,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最严厉的打击措施,并对其实施信用惩戒。 3.非法出售、出租、出借“两卡”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主动前往相应银行、电信运营商网点现场注销相关“两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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