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陕西省榆林市生态环境局5月4日公布的“陕K环罚〔2023〕41号”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榆林世纪金鼎煤业有限公司将煤矸石擅自倾倒于金鸡滩镇小坟滩村三组,处置费用共计人民币6000元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榆林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七项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0万元。
来源:今日国土杂志社、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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