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办酒席未领证,分手后需要返还彩礼吗?来源于新榆林 2023-06-03 11:43 发表于陕西 贾先生和谢女士经人介绍相识,不久二人决定结婚。贾先生父母按照习俗向谢女士父母送彩礼2万元,还给了谢女士本人12万8的衣服钱,贾先生和谢女士按照农村习俗举办了婚礼仪式。举行婚礼后3个月期间,谢女士断断续续到贾先生家和其共同生活2个月左右,但双方一直未领取结婚证,之后谢女士不想继续和贾先生继续生活。 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未登记结婚,但已举行婚礼,并实际共同生活的不在少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有权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 本案中,贾先生和谢女士虽然按照农村习俗举办了婚礼,但双方并未实际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双方已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因此谢女士及其父母应当返还贾先生给付的彩礼。 司法实践中,对于彩礼是否应予返还及返还比例的问题上,法院一般会结合彩礼数额、共同生活的实际、共同生活的时长、日常生活支出等具体情形综合考量,判决全部返还或者酌情返还部分彩礼。 经法院及律师共同调解下,谢女士愿意返还彩礼10万余元,以及部分金银首饰及其他贵重物品。 小里提醒:大家在谈朋友的时候,想要结婚一定要慎重,无论男女都需要认真考量。 来源:二三里(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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